天津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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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年将组织制定美丽天津建设规划纲要
我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
日前,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聚焦推动实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项行动”和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过去十年,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初步形成,有效破解“两围”“两散”,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连续十年稳定向好,大气、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均达到历年来最好水平。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今年将扎实推进实施“十项行动”,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据悉,着眼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天津,组织制定美丽天津建设规划纲要,基本明确美丽天津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区分类指导,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先行先试。持续推动生态创建,加快推动“无废城市”、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乡村、低碳(近零碳)示范建设。
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聚焦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统筹“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环评保障,点对点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工业园区同类项目“打捆”审批,服务支持重点产业链、高水平项目落地。
今年还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指标和人民群众感受,坚持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强化PM2.5与O3协同防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扬尘、异味、噪声等突出环境问题。推动5家钢铁及焦化企业实施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优化车辆排放治理结构,实施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定期更新恶臭异味污染分级管控台账,“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实施分类治理。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城乡、统筹陆海,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突出流域整体性,“一河一策”系统施治,不断提升地表水、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三期协议。深入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133条河流、22座大中型水库排查溯源。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统筹土壤、地下水治理,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两防”治土,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逐步巩固提升地下水水质。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更新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推动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北部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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