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部署加快港口码头改扩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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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为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快推进码头改建扩建工作,明确相关支持政策,实现改建扩建与新建同步推进、双向发力。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国家对用地用海、环评等的管理日趋严格,特别是2018年明确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要素保障逐渐成为制约港口工程建设的难点。加快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可更充分发挥已有资源潜力,在基本不新增或少量新增岸线和水域、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实现码头靠泊等级、作业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的有效提升。调研发现,当前相关建设管理制度普遍将改建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同等对待,缺乏针对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程序的合理优化,及用地用海环评等政策支持,降低了企业开展码头改建扩建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情况,2022年,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强港口航道资源要素保障的文件,对解决新建项目要素保障问题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加快推进码头改建扩建工作,明确相关支持政策,实现改建扩建与新建同步推进、双向发力,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出台了《通知》。

《通知》明确,要重点推进码头等级提升类、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类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4种类别项目。同时,鼓励港口企业更新改造集疏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堆场、中转仓储等配套设施,提高粮食等大宗商品中转接卸、集疏运能力;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依法依规加快岸电、油气回收、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通知》对码头改建扩建程序要求作出了优化,提出加快项目立项办理、优化工程设计审批、积极推动项目实施3方面举措,包括加快审批、核准或备案办理,明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合并开展、码头预留水工结构等可不重新办理设计审批的具体情形,以及加强工程建设和验收指导等具体措施。

《通知》还强化了码头改建扩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提出要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力度、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加强资金保障5方面举措,具体包括加快审批办理或纳入绿色通道、合理界定审批类别、突出审核重点、优化审批流程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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