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湖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2025年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实现五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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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层中医药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五个“全覆盖”。《方案》同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基层中医药发展的7项重要任务。
《方案》指出,要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35%以上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在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选择1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药服务内涵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培养培训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推动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2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康复科设置全覆盖。
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方面,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遴选发布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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