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微速讯:上海浦东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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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孙小程 记者 邵好)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1月1日公告,为了规范和促进浦东新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在11月2日至11月16日期间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指出,征求意见的重点包括如何进一步优化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运营的相关制度设计,营造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良好环境;如何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企业及相关主体的责任等。
根据草案,本规定所称的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具备高度自动驾驶或者完全自动驾驶功能、车内不配备驾驶人和测试安全员的智能网联汽车。
草案表示,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企业应当配备远程监控系统和紧急接管人员。紧急接管人员应当具备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的操控能力和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过专业知识、现场操作和应急处置培训。
对于备受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草案表示,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有关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未列入重要数据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 智能网联汽车